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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公告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2019-02-22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合同于2019年2月25日到期,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降低我院检验试剂的成本,需再次确定供货商。通过市场调查,综合我院的相关情况,云南迈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我院长期合作,各方面服务到位,且提供的价格能够极大地降低我院试剂成本,我院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谈判活动,按照本邀请书后所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的有关要求,编写好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于2019年2月26日14时30分,前往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5楼会议室就本项目的报价、售后服务和技术参数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磋商。

    第一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方: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四、项目需求:2019年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附表1)

五、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对投标产品明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含税及运费),且负责我院所有生化分析仪(仪器型号:SPL-1000、BS-2000M、CL-2000i)、化学发光分析仪(仪器型号:CL-2000I)及其附带所有设备(水机、UPS、电脑等)的维修保养,免费更换配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科室正常开展业务。 

六、实施地点: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资格及基本要求

1)生产厂商及代理商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商及代理商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报生产厂商及代理商具有税务登记证。

4)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包括: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注: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生产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耗材产品不作强行要求。

6) 产品质量保证: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在全国医保同步工具目录范围内,禁止提供医保目录已停用的体外诊断试剂。

7)质量服务保证:投标人提供的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7×24小时均可联系的通讯方式,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业务熟练的管理人员,有较强的行内协调能力来满足甲方的需求。

8)投标人所报价格包括税费和送货费。

9)投标人须储备一定数量的体外诊断试剂,能保证在约定时间内紧急供应、快速发货,以满足医疗抢救需要,完成甲方应急救治工作。

10)中标方在提供体外诊断试剂供货后,到货时需由甲方验收签字确认,无中标方发货人、审核人、甲方收货人签字单据,主管科室将不予审核通过。

11)投标人提交的信息及体外诊断试剂报价禁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12)对需要低温保存的诊断试剂采用能够保证运输过程中贮存温度要求的措施,如采用低温冷藏车、冰箱或泡沫塑料箱内放置冰袋等措施,体外诊断试剂运输过程出现的一切问题,医院一律不承担责任。

八、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甲方电话订单,供货商应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在较短时间内提供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紧急情况下试剂及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6小时,一般情况下,试剂及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72小时。按计划送货到医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院方验收人员核对实物与计划是否相符、实物与票据是否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如遇节假日,供货商须提前做好试剂及耗材的备用方案。

配送地点: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满江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2楼检验科。送达配送地点经科室人员签字验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若不按规定配送导致试剂及耗材丢失,医院一律不承担责任。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紧急供货试剂及耗材次月结算。供货商出具供货单据,经主管科室审核签字后再由供货商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对公账号办理付款结算,遇节假日付款期顺延。

十、采购方根据谈判结果与供货商签订检验科部分试剂及耗材供货合同,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如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满江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5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2)递交时间:2019年2月26日下午14:00 ;  

  3)开标地点: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满江红山路与太和路交汇处(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5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4)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下午14:30 。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一)必须完整阅读谈判文件;

    (二)投标费用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需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为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必须在封面上明显标注。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019年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信息表

5.试剂质量安全承诺书

6.合同履约承诺书

7.投标人针对本次谈判项目的详细的实施方案(配送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10.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包括: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体外诊断试剂))

12.生化分析仪(仪器型号:SPL-1000、BS-2000M、CL-2000i)、化学发光分析仪(仪器型号:CL-2000I)及其附带所有设备(水机、UPS、电脑等)的维修保养、免费更换配件方案及服务承诺。

13.生产试剂厂家资质

14.公司审计报告

15.供货商与其它医院签订的供货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应加盖印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封皮上注明投标人的基本信息。

    五、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

1.投标人现场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2.谈判组全面审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公告要求;

3.在掌握了供货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与供货商进行磋商、谈判;

4.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货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货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磋商。在其后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货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最能承受的价格。

5.谈判小组对供货商报出最终价格进行评判,如果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需求、产品质量保证、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货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

    六、成交通知和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对推荐成交供货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单位签订合同。

 

联系人:杨海生、王春艳

联系电话:0872-2350063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2月22日

 

 

 

附表:2019年检验科部分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投标报价一览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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