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全国免费服务专线 0872-2181449
司法鉴定 返回

鉴定所简介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前身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组,于1987年开展司法精神病的鉴定工作,2004年12月被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精神病医学鉴定机构,2005年9月被云南省司法厅首批正式批准登记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2017年2月更名为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1987年2月201512月,赵健聪兼任负责人。20161月至 20218月张迎锋兼任负责人。20219月至今陈福新任负责人。

鉴定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22人,所学专业均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长期从事精神病学临床工作,其中具有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10人,中级职称10人,有业务用房面积200m2,常用鉴定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现有鉴定工作的需要。司法所按照《云南省司法鉴定建设规范》,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接待咨询、委托受理、登记、审核、鉴定实施、制作鉴定文书、归档等管理规定,建立鉴定复核签发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等。建立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所需要的接待室、鉴定室、检查室、档案管理室。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文书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截止2023年4月,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千余起案件的鉴定,其中有4例鉴定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2例鉴定案例入选云南省司法厅编写的《法制政府建设.司法鉴定百例汇编》,目前是大理州唯一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资格的机构,服务范围覆盖滇西地区。

鉴定所始终忠实履行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职责,遵循“以医学事实为依据,以医学原则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科学鉴定,杜绝一切的人为干预因素,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独立地依法鉴定。开展的主要业务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现开展的鉴定项目有:精神状态鉴定、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受审能力评定、服刑能力评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受行政处罚能力评定、作证能力评定。

鉴定所2020年7月8日承办了大理州司法鉴定协会年会,并举办了2020年度司法鉴定业务培训班;2022年举办了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能力提高班》。2010年3月,司法鉴定所负责人赵健聪荣获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十佳司法鉴定人”;2013年2月张迎锋荣获“大理州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9年12月,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张迎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7月,医院司法鉴定所被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评为“司法鉴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先进集体”,张迎锋、王彦兵、陈福新3人被评为“司法鉴定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先进个人”;2021年7月张迎锋、王彦兵被云南省司法鉴定协会党委评为“优秀党员司法鉴定人”。2020年、2021年、2022年医院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司法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荣获“满意”佳绩。2022年、2023年鉴定所被云南省司法厅评定为诚信等级评估A级。

郑重声明:我所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协助司法鉴定,请勿上当受骗!

1725431942435.png

技术支持:川海数科

Copyright © 2021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州精神病院)     滇ICP备16002208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