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19年贫困精神病人救治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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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17
根据《大理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 (大健扶办发〔2019〕1号)及《关于印发<2019年大理州残联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州级彩票公益金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康复服务项目,全年全州彩票公益金救助项目补助500名贫困精神疾病患者。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年内提供一次残联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救助免费住院治疗50天内(年内确需二次住院治疗的患者只补助伙食费。)即: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年内享受一次住院治疗,医疗费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补助不超过2720元和伙食费补助不超过800元;如特殊情况确需二次住院治疗的对象只享受不超过800元的伙食费补助。
救助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州户籍,并持有《残疾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贫困标准由各县市残联认定);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除精神残疾外,无其他重大疾病。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精神残疾人,由县市残联开具《大理州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救助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申请、审批资金结算表》,医院凭以上审批表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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