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药器械等代表:
欢迎您到我院开展正常的学术交流及业务推介等活动,到访我院时请您配合遵守以下规定:
1.凡来我院开展业务推介相关工作的医药器械等代表,须先到行政楼三楼行风办备案,备案后方可预约登记,由行风办联系拜访科室,经科室同意接待后,医药器械等代表按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拜访。
2.未经预约登记审批同意的医药器械等代表,我院相关部门及科室一律不予接待。
3.预约电话为:0872—2328735
预约邮箱为:zeyywk@126.com
4.接待时间:每周星期二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不得干扰医疗业务工作和诊疗秩序。
6.不得在开诊时间进出诊室进行有关活动。
7.不得以患者身份进入医院,利用就诊等手段进行医药、器械推销或进行其他违规活动。
8.不得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医药、器械销售相关活动。
9.不得在院区范围内向病人推销所代理的药品或产品。
10.不得向我院科室或工作人员送“红包”、回扣、礼品礼金、礼卡、有价证券、消费卡,不得组织吃、请、娱乐或其他服务。
10.不得借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之机违规为医务人员提供赞助、礼品、旅游、会后资助等。
11.不得向我院科室或工作人员获取医师开具药品处方数量、使用耗材等有关信息。
12.不得在登记备案中编造培训情况或故意提供其他虚假信息。
13.严禁私自进入院领导办公室、相关科室等区域进行产品推介等相关活动。
感谢您的支持及配合!
附件.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工作人员来访预约申请表.docx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