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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刑事案件委托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2024-09-04

1、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或鉴定聘请书;

2、被鉴定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4、起诉书或者案情摘要,重点鉴定缘由;

5、案件中被鉴定人及相关人员所有讯问(询问)笔录;

6、对被鉴定人平时精神情况调查的询问笔录(如向被鉴定人亲属、同事、邻居、村民及在看守所同号室人员进行调查了解被鉴定人平时是否有精神异常的表现、若有须详细描述具体有什么表现,出现的时间;平时生活、工作及与人交往的情况;

7、有就诊记录的还需提供被鉴定人完整的病历资料;

8、其它相关资料,如成绩证明、学习成绩证明等;涉及饮酒问题的,需提供酒精检测结果。

 

需补充被鉴定人笔录、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受害人笔录、有公章的案情摘要。

鉴定时签字。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联系电话:0872-2125385 13987221820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开发区满江片区红山路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13987221820  陈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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