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 开展滇西地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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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01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精神卫生法》的知识培训,提高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云南省卫计委通知安排,全省4个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举办所负责地区《精神卫生法》专题培训。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是滇西地区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2016年7月29日-30日,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在大理成功举办了滇西地区的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七地州(市)120多名县卫生计生分管局长、业务行政管理人员参加的《精神卫生法》及《云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专题培训。大理州卫计委赵琳副主任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此次培训邀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调研员李长青、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何小林博士前来授课。通过培训,可望进一步加大滇西地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业行为的能力,为精神疾病患者营造和谐关爱、法治的就医环境。
滇西七地州(市)《精神卫生法》培训现场 大理州卫计委赵琳副主任到会致辞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调研员李长青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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