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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土有责 守土担责 守土尽责——州二院精神科一病区积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返回上一级
发布时间:2020-02-14

2月4日,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科一病区医护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完善患者入院流程,将接待窗口前移,谢绝不必要人员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利用“医博士”、科室工作学习微信平台,跟紧学习不断更新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以及防控指南,将理论联系实践应用于临床工作中,做好病房隔离防护、开窗通风、环境消杀;加强在院患者心理疏导;从家属、患者、工作人员、病区环境等全方位,将十一条“外防输入”措施及防控责任落实到个人。

 

2020年2月9日上午,张溪副院长、党办廖历江主任、公卫科宋建慧科长、感控办负责人陈泽刚医师一行到病区督查工作,听取了科主任对十一条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及科室遇到的困难报告,张溪副院长对科室落实执行十一条措施所做的工作做了肯定,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月9日下午15时,就张溪副院长对病区提出的工作要求,召开了科室会议,重点讨论十一条措施落实情况,会议邀请医务科谢映红科长,医院感控办负责人陈泽刚医师,护理部王月宾副主任参加会议。会上科主任、护士长就落实执行十一条措施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汇报:一是科室医生杜绝接诊门诊患者或收病人;二是严格核实新入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并记录;三是科室内备好四间隔离观察室,由专人值守,值守人员负责新入病人的检查、治疗,生活护理等工作;四是科室内杜绝一切探视活动;五是疫情期间一律不留陪护;六是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一律在病房外办理,只准许新入病人进病区;七是科主任、护士长每天对在院病人进行心理辅导;八是主管医生对自己所管患者家属进行电话随访并记录;九是患者外出检查一律戴口罩;十是病区病人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十一是科室环境消杀等防控工作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确保“外防输入”各项策略的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守土担责  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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